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司动态 » 防爆铲车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公司动态

防爆铲车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发布时间:2012-10-19

防爆铲车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为了加强对30防爆铲车的运行管理,杜绝运输事故的发生,确保服务于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严格执行车辆保养检修规定,具体参照车辆使用说明书。
 二、车况不完好严禁开车入井。
 三、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行驶,井下主要巷道车速不超过30km/h,在主井行驶时不超过10km/h,其它巷道不超过20km/h,转弯速度不得超过5km/h,行驶到巷道交叉点、转弯以及前面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鸣号减速。严禁超速行驶。
 四、驾驶员严禁带烟火入井,入井前要带好安全帽、穿工作服、胶靴,系矿灯、自救器。
 五、运送材料、设备长度和宽度不得超过铲斗,对于超尺寸件运送,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七、驾驶员严禁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八、车辆作业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车辆运行过程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九、车辆入井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
 十、行车中,不要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
 十一、冬天如下班后车辆停于室外,应将废气处理箱及补水箱中存水放尽。
 十二、停机后必须关闭总电源开关和储气罐阀门,防止漏电、漏气造成车辆难以启动。
 十三、在陡坡、转弯、交叉路口、急弯处、陡坡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十四、禁止在陡坡、弯道处掉头。
 十五、起步前、倒车时、交叉口、转弯处必须鸣笛示警,确认周边无人后方可启动、通过。
 十六、驾驶员应熟知和遵守交通规则,非培训人员不得驾驶装载机。
 十七、启动工作之前,应按规定进行车辆检查和做好准备工作,如发现部件有故障,应予排除和修理,否则不应起动,并做好熟悉车辆行驶区域内的路面、巷道情况。
 十八、启动工作之前,应对油、水、气压正常情况下,才能起动装载机。特别是刹车的气压在未达到0.6MPa之前,不要起步。
 十九、发动机在运转前,车辆的前后轮胎之间,动臂与前车架之间,铲斗里、抓具上严禁站人。
 二十、装载机入井时必须经过试运行,一定要先对装载机进行全面检查,在工作前后一定要保证车辆不缺水、燃料油及润滑油,要保持车容整洁,各部位完好,制动系统、转向机、喇叭、等是否灵敏可靠和后视灯光装置齐全有效。各个性能完全正常后方可入井作业。
 二十一、起步或操作装载机前,应观察车辆周围20米内无人员和障碍物,在确认无人的情况下,同时鸣喇叭发出信号,才能起步或操作。
 二十二、装载机在行驶时,除驾驶员外,任何地方不得乘坐人员。
 二十三、车辆严禁超载、超宽运输。
 二十四、装载机在行驶时,应避免不适当的高速和急转弯,特别是在工业厂区行车时,一定注意行人,保证行人的安全。
 二十五、下坡行驶时严禁发动机熄火脱档滑行,否则液压转向失灵,将造成重大行车事故。
 二十六、装载货物时必须用手拉葫芦捆扎牢靠后方可行车。
 二十七、在主井行驶时,司机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必须使用一档慢速行车。
 二十九、本措施与《富源一矿井下行车安全措施》一并贯彻实施。此措施的各条款与《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