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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第二校园”应有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3-01-24

建立“第二校园”应有长效机制:

      本文由泊头特种工具厂转载提供。15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与北京外国语大学签署战略共同体合作框架协议。这是我国 个高校战略共同体,双方将互为“第二校园”,互相开放相关课程,互认学分并互免学费,相互提供 研究生生源,互派教师,共同研发项目等。(京华时报5月16日)
大学之间相互合作,让学生能享有更多教育资源,这无疑是好事。可是,高校之间的合作,切忌炒作、搞“噱头”,只有概念而无实质。人大和北外的合作要取得实效,需吸取此前高校间合作的教训,建立长效机制.

      此次人大和北外合作,被称为“ 个高校战略共同体”、学校间互为“第二校园”,貌似很创新的概念,但其实,这些概念早在10多年,就在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出现。1999年5,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合作办学协议签署,当时的舆论称,这“标志着两校合作办学计划正式启动,开始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国际交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后勤社会化等方面携手共建,充分发挥两校优势,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步伐。”

       此后10年两校间的合作,是否按照当初的“协议”进行,没有下文,直到2009年,北大、清华等9所“985工程”大学再次签订《一流大学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协议书》,着力打造一个庞大的教育联盟,英文简称“C9”。按照协议书,“C9”主要在学生培养、教师培训、教材建设诸方面进行合作,具体内容包括,将开展课程学分互认和学生第二校园学习交换,9所学校互相承认交换生在他校学习和交流期间取得的课程成绩与学分,依托各校的优势学科设立若干个学科培养平台项目,作为校际互访研究平台,联合开展师资培训工作,教学与教改研究,建立共享的远程教育平台,等等。这些合作内容曾另舆论心动,被把“C9”誉为中国的“常春藤”,但后来大家却发现,这只是“框架协议”,有关合作并未实质启动。
与“C9”的合作内容对比,人大和北外计划中的合作,基本上差不多。所以,这根本上谈不上“ 个”。校际间的合作贵在行动,如果只停留在文本,毫无意义。近年来的高校的合作,总体看来存在轰轰烈烈开始,草草收场的问题,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合作缺乏长效保障机制,合作往往由行政部门牵头或者某一所学校发起,大家觉得概念不错,有利于塑造学校的形象,就很快达成“共识”,可是,在具体落实时却存在障碍,比如,开放课程,必须建立起共同的选课体系,这就要双方(多方)教学管理部门参与,并把合作计划告之每位教师,可在这方面,没有人具体推进。师资共享、科研资源共享,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另外,从本质上说,上述校际间的合作,意图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而在学校具体部门看来,这是吃力不讨好的事,因此,也缺乏推进的积极性。如此这般,合作行动就成为一项行政政绩,实效却难以恭维。而如果换着是共同申请课题、共同申报国家基地和奖励,积极性要高得多。
其实,如果一所大学有服务学生的理念,是会主动采取各种方式提高教育质量、改善教育服务的,寻求与其他学校合作,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客观而言,按照目前的升学考试和学籍管理体系,学生无法自由选择大学,也无法在求学期间自由申请转学,因此,学校并没有感受到被选择的压力,也就难以真正树立服务学生的意识,加之缺乏办学自主权,学校内部没有现代学校制度,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还是有行政主导,所以在改革教育教学、提高教育质量方面,作为并不大。这就是过去10年,我国大学屡屡提到要建立合作联盟,可合作并没有的得到持续推进,学生所拥有的教育教学资源,还是有限的根本原因。事实上,不要说合作,就是高校校内,目前实行完全学分制,让学生能自由选择课程、教师的学校还很少,教授给本科生上课也没有形成一项制度(前不久,教育部还发文要求落实),也就说,在“ 校园”里,学生的选择空间都有很限,教育教学未得到重视,在此基础上,打造“第二校园”,很难期待有好的效果。
因此,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还是需要从改革教育管理制度、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着手,努力落实和扩大学校的自主权,让学校管理回归教育本位,这是大学在校内实行完全学分制,在校际间推进广泛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服务的基础。